当前位置: 首页 >关注 > 列表
擅自停用消防设施,遵义一酒店被罚款5000元! 当前快播
2023-06-09 16:50:21    百度新闻

人员密集场所

擅自停用

消防设施、器材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……

近日

遵义市新蒲新区一酒店

被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处罚

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,发现辖区内一酒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消防依法对其给予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。

消防监督员在对辖区遵义竹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,发现该酒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(人为将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停用,局部无法正常运行)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。

消防监督员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,拟对遵义竹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。

贵贵普法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: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单位有违反此规定的,将被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个人有此类违法行为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擅自停用消防设施

后果不堪设想

一旦发生火灾

将无法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

极易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

罚款不是目的

安全才是根本

遵守消防法律法规

保障你我消防安全

原标题: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,遵义一酒店被罚款5000元!》

X 关闭

Copyright ? 2015-2038 华西电气网版权所有  

备案号:京ICP备2022016840号-35

邮箱: 920 891 263@qq.com